关于浙江大学馥莉食品研究院基金资助科研项目2015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大学馥莉食品研究院基金资助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江大学馥莉食品研究院将对研究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和经费的使用进行年度检查。现将2015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研究院2014年1月-2016年12月基金资助课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1.接到检查通知后,课题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完成《浙江大学馥莉食品研究院基金资助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附件2),并于4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浙江大学馥莉食品研究院。
2.研究院对照任务书和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课题负责人。
3.审核结果作为下拨2016年经费的依据,对不按时递交执行报告和项目未按进度实施的,研究院将暂缓或停止经费拨付。
浙江大学馥莉食品研究院基金资助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是研究院为强化项目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各课题负责人要切实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系统总结课题研究所取得的重要进展和关键成果,特别是要如实审查财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规范申报有关材料。
有关附件电子版请登录浙江大学馥莉食品研究院(http://fifs.zju.edu.cn/)下载。
联系方式:浙江大学馥莉食品研究院办公室 :章华仙
电话/传真:(0571)88982463;E-mail: [email protected]
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大楼D435。邮编:310058。
附件:
1. 2015年度检查课题清单;
附件一 2015年度检查课题清单.doc
2.《浙江大学馥莉食品研究院基金资助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附件二浙江大学馥莉食品研究院基金资助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报告.doc
浙江大学馥莉食品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